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

——所谓的“开心”,就是要打开第一人称、主观主义的执念,对于心灵的束缚,就能获得快乐。

正题:子【非】鱼,安知鱼之乐?

反题:子【非】我,安知我不知?

庸俗:我不知子,子不知鱼,“全矣。”

合题:子非鱼,【安】知鱼之乐?(我知之濠上也)

濠——鱼——子——我

在庄子看来是平等的

“乐”可以穿梭其中

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辩题

正题就是惠施,听到庄子说,“鱼好快乐”,他就问:“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?”——你不是鱼,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?

庄子条件反射、自我保护式地就反题反驳了一下说,“子非我,安知我不知鱼之乐?”——你不是我,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呢?

惠施就很聪明了,通过庸俗的辩证法搞了个合题,就是把两个东西拼到一块说什么,“我固非子”——我不是你,我肯定不知道你怎么想的;你也不是鱼,所以你也不知道鱼怎么想的。

这两个东西加到一块,“全矣。”——整体主义的虚假的辩证法:“全矣。”这两个加在一块就整全了。实际上这种庸俗的辩证法它就是把两个答案拼到一块去,说这两种情况都包含所以就行了,那么就会导致一种主观主义。背后就是说,我不是你,你也不是鱼,所以你都不能知道另外一个对象它内在的感觉就是所谓的快乐。这就导致一种,快乐就变成一个你必须、你只能通过你的第一人称、通过内心才能够知觉察觉到的一个东西。

那么庄子是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的?他把重音、真正的辩证法转移到 字上面,哪里知道——“子非鱼, 知鱼之乐?”——你问的是 知鱼之乐,“你是从 哪里 知道鱼的快乐?”你的意思就是说,你已经承认我知道鱼的快乐,但是你只不过是不知道它是从哪里被知道的。

这个其实就动摇了惠施一开始立论的基础。惠施立论的基础就是说知觉这个行为只能通过内心、只能通过第一人称、只能通过非常狭隘的自我意识内部才能够发生,特别是对于快乐的知觉。但是在庄子看来,这个场所不是限制在第一人称内在的,不是限制在你的意识内部的。所以他说“我知之濠上也”——你问我哪里知道的,我是从这座桥上面知道的。从濠水上面这座桥上面知道的。

所以在庄子看来,快乐这种“内在”的体验它不是内在的、第一人称所独有的一种体验。不是说你一定要成为那个快乐的心灵本身,你占据它的第一人称的视角,你才能体验到快乐。不是这样你才能认识到快乐。在他看来,比如说濠水、鱼、你、我、我的内心;你的内心、鱼、还有濠水——濠水甚至它是一个非生命的东西,鱼是动物,“子”是他人,“我”就是我的内心——在庄子看来,这些东西是平等的。所有这些东西都可以成为所谓的“乐”它发生的一个场域、它被知觉到的一个场域。所以他回答说,“我知之濠上也。”

这个回答比那些庸俗的“我是看到鱼活蹦乱跳,所以我知道它快乐”要高明很多,因为他把矩阵给拉长了。它并不是因为鱼和我有共同点,我们都是动物所以我知道——不是的。他是直接说了,知道快乐这是不限制于任何事物的。有生命、无生命都是可以发生快乐的一个场域。

note part

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。

庄子曰:“鲦鱼出游从容,是鱼乐也。”

惠子曰:“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?”

庄子曰:“子非我,安知我不知鱼之乐?”

惠子曰:“我非子,固不知子矣,子固非鱼也,子不知鱼之乐,全矣。”庄子曰:“请循其本。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,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,我知之濠上也。

子非鱼, 知鱼之乐。

子非我,安知我知鱼之乐

错误的理解:

主观主义:你都不能知道另外一个对象的感觉。

,不应当解为“怎么”,而应当解为“从哪里”。

濠水、你、我、鱼,在庄子看来都是平等的,都是“乐”发生的场域。

知道快乐,是不限制于任何事物的。

评:

这段本质上是对于语言的抨击,正如名可名,非常名是一回事。我站在濠上看到了鱼游的很开心,是透过表象的动作去猜测的。而惠子知道庄子知道鱼很快乐,是通过庄子的语言确认的,然而语言也同样是一种表象的东西。所以当惠子问出,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的时候,就已经代表着他和庄子做了同样的事情,即认可了透过表象去猜测。所以,庄子说,请循其本 ,我是在桥上看到的,你是听到的,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不同,除非你否定你问的这个问题。